實施辦法    本辦法經107年11月28日本會漢傳佛教研究中心會議通過

一、宗旨:為鼓勵年輕學子從事漢傳佛教以及聖嚴思想之研究,本會特設置傑出博士論文獎。

二、申請資格:國內、外三年內畢業之博士生,不拘系所,其博士論文主題為聖嚴思想或漢傳佛教相關者,均可申請。

三、獎勵方式:每年一名,頒發新臺幣20萬元整(含稅)。

四、申請文件:
(一) 線上系統填寫申請資料;
(二) 身份證明文件;
(三) 自傳;
(四) 學術簡歷;
(五) 博士論文(需附論文口試委員簽名單);
(六) 博士班成績單(須有校方證明章);
(七) 博士畢業證書;
(八) 推薦信二份(請推薦者敘明受薦人的研究能力、該生論文的學術重要性,以及綜合評價等,請推薦者自行上傳至系統發送之連結網頁);
(九) 其他參考資料。

五、申請時間:每年自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,將第四條規定之申請文件以pdf電子檔上傳官網系統。資料不全或不符者或逾期申請者,恕不受理。

六、評選方式及公告時間:
由本會聖嚴漢傳佛教研究中心委員聘請學者、專家組織評選小組,進行嚴格審查並遴選獲獎者,於次年3月31日前公告獲獎者,並公告於本會網站,惟必要時本會得延長公告時間。

七、權利及義務:獲獎者,應出席本會舉辦之頒獎儀式,並發表研究成果。

八、本實施辦法經本會漢傳佛教研究中心提呈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施行,修改時亦同。


 開始申請 (已截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