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標題文件第一條
依據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第二條第二項、第五條第四項,成立「聖嚴佛教研究中心」(以下稱本中心),以提升佛教學術發展,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,推動各項研究計畫,出版相關研究成果。
第二條
本中心任務如下:
(一)進行聖嚴學術研究及教學的推廣、建立聖嚴思想之學術體系、培養現代佛教及佛學專業研究人才。
(二)推動聖嚴思想相關之教育活動與獎學金設立,落實在當代文明中的推廣應用,以實踐人間淨土之理念。
(三)進行聖嚴學術相關之跨領域研究,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,帶動聖嚴思想與社會的對話。
(四)其他符合本中心宗旨之事項。
第三條
本中心組織架構如下:
(一)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,副主任一~二人襄助主任處理相關事務。由基金會董事長提名主任人選,經董事會通過後聘任之;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推薦,經董事會同意後任命之。
(二)為擬定本中心發展方向及計畫之審查、考核,設聖嚴佛教研究中心諮詢委員會,每年固定召開諮詢委員會議。本中心之主任、副主任為當然委員,並由相關專業人士遴選五至七名為選任委員,經董事會同意後聘任之,中心主任並兼本委員會召集人。
(三)中心設組員協助主任辦理各項中心行政業務,並舉辦各項活動。
(四)主任、副主任、諮詢委員與該屆董事任期同。
第四條
本中心業務包括規劃與執行各項研究計畫,協助基金會主辦之研討會、研究計畫補助案、獎學金等學術弘化相關業務。
第五條
定期召開本中心業務會議,規劃本中心預算及各項業務的執行,會議各項決議報請聖嚴教育基金會董事會議核備後實施。
第六條
本章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施行。